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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生命倫理課到現在,我印象最深的是3/14那一堂課。我可以感覺到老師想表達的,其實是要我們去思考。我記得他告訴我們要去深思身為醫學生最基本,也是在入學面試時幾乎是必問的一個問題:你為什麼要當醫師??是為了高收入?抑或是為了名聲?或是跟社經地位有關系?被父母逼來念的?因為分數到所以就填了?這是一個非常值得大家深思的課題。

我想,這個問題對我來說還沒有答案,我自己也還在摸索我的興趣取向。像現在有人問我:你未來想要走哪一科啊?我鮮少有幾次回答一樣科別的,有時候是外科,有時候喜歡骨科,但很久以前也曾經喜歡神經醫學,興趣如同天氣般捉摸不定。我想,這是因為我現在還在大二學習基礎科學而已,連基礎醫學都尚未碰到邊,談選科別這件事對我來說也許真的早了點,不過也因為大家的提問,我可以好好思考這件事情。我想我主要的原因是我對於生命有興趣,對於人體構造更是想要多多了解,所以才會選擇這個科系吧。

另外一個問題是:如果有一個七十歲的老者,跟一位二十會的年輕女生,兩位都是需要換心的病人,這時來了一顆心臟,請問要先給哪一位?

我覺得若是給了長者,確實因為他本來可能等不了多久了所以先給他可以確保他活著,而年輕人因為還年輕所以再等等應該也還好。不過換個角度想,既然老者已經命不久長,若把心給他的話似乎也用不了多久(至少不會比年輕人可以使用的時間久)就有可能長者逝世而變得無意義了。所以這樣看來似乎給年輕人比較符合經濟效益。不過身為一個有血有肉的人類,是不能光講求經濟效益的,否則就會沒有人性了!所以,在其他條件通通都視為一致的情況下,我認為應該按照他們提出申請的順序來給,這樣應該就不會有爭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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